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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 馬市長懇切的建言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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粗糙的漫畫分級法案強暴了漫畫藝術創作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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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有以下幾點的建議: 1.租售業者的管理應落實:法令的訂定才有意義,但我們在法條中看到的,除了諸多對出版商不合理的要求及限制,我們看不到未來市府如何掌握租書店不讓小孩看限制級的圖書、不讓書店販賣限制級圖書給小孩。 2.由中央統一訂定法規:台北市雖為首善之區,但是這樣的一國兩制,只會造成合法業者的困擾,也管不到水貨或不肖出版商。立法院將於近日通過兒童與少年福利法,其中針對出版品與電腦軟體,都有分級之法源規定。因此,由中央制定一套全國一致的分級辦法才是真正保護18歲以下孩童的正確方式。 3.所有文字出版品應一視同仁:租書店有一半以上的圖書陳列,都是包裹著唯美糖衣的色情小說,畫風精美的封面、浪漫的情節讓小女生們趨之若鶩,但是台北市政府卻不想管,因為等級難以判定,「不好管」;官員們認為文字的影響力沒有畫面來的具衝擊性,因此就沒有管制的必要了嗎? 4.用更寬容的角度檢視漫畫文化:請目前在進行審查的市議員們,用更寬容的角度檢視漫畫文化的特性,以更具智慧的思考模式為我們把關這項法案。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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